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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請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及所屬機關學校優秀員工選拔及表揚實施計畫」遴薦人員參加優秀員工選拔(不含校長及教師),擬遴薦符合選拔條件者,請於111年9月16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提送考績委員會審議及辦理報送事宜。
發佈日期 2022 年 9 月 14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37
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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