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修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教職員工酒後駕車經警察查獲及上班期間飲酒之相關懲處標準表」,並自即日起生效。 發佈日期 2026 年 4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5 公告內容 相關附件 115.3.30 府函 115.3.30 府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115.3.30 府函.pdf267.15 KB新視窗開啟檔案115.3.30 (修正) 酒後駕車懲處標準表.pdf76.84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115.3.30 府函.pdf115.3.30 (修正) 酒後駕車懲處標準表.pdf 【2026-04-20】為擴大性騷擾防治宣導效益,桃園市政府拍製「場所主人看過來:性 ... 【2026-04-20】狂賀!本校810黃楚雯同學參加2026大台南國際音樂大賽榮獲小提琴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