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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修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教職員工酒後駕車經警察查獲及上班期間飲酒之相關懲處標準表」,並自即日起生效。
發佈日期 2026 年 4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5
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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