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3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辦理非學 校型態實驗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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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 年 3 月 11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行政公告 |
公告等級 | |
點閱次數 | 237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 申請人於113年4月30日下午4時前,將個人申請表、委任書及家長需求表正本1式1份,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方式,送達戶籍所屬學區學校教務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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