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為避免中國大陸混淆我國人國家認同,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詳如附檔公函),如未於服務機關學校清查據實以告,經發現後應由各用人機 關學校,本於權責予以適當處置。 發佈日期 2025 年 5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27 公告內容 相關附件 臺北市政府函 臺北市政府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臺北市政府函.pdf330.92 KB新視窗開啟檔案行政院秘書長函.pdf1.41 MB新視窗開啟檔案 臺北市政府函.pdf行政院秘書長函.pdf 【2025-05-26】懷恩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路亞國際高級中等學校 【2025-05-26】「114學年度新北市立中和高級中學線上辦學說明會」(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