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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本校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為112學年度額滿國民中學,無法再招收「設籍本校學區之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惟符合外加名額者,才可以外加方式入學
發佈日期 2023 年 5 月 12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252
公告內容

本校經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為112學年度額滿國民中學,無法再招收「設籍本校學區之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惟符合外加名額者,才可以外加方式入學
說明如下:
一. 外加名額入學:家長親自到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查驗資料,由中正國中代為網路登記
(家長請不要自行上網登記,會被改分發)
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於額滿國中學區,且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若持有下列證明文件之一,得以外加方式分發入學:
◎ 111年12月31日前設籍於額滿國民中學學區內,學生之父、母或二等親內直系血親(含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於111.12.31前持有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證明(以登記日為準)
◎ 111年12月31日前取得連續租屋並居住6年以上(106年3月31日前設籍)請附6年以上同址坐落學區內房屋經法院公證之房屋租賃證明。
(一)申請日期:112年6月30日(星期五)至7月5日(星期三)
符合外加資格者︰家長親自到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查驗資料
(二)查驗文件(以下所有文件皆需帶正本及影本,正本查驗、影本留存,影本請自備,本校不
提供影印服務)
1. 國民小學畢業證書正影本
2. 112年6月或7月份全戶之戶籍謄本正本(記事不可省略)或新式戶口名簿(現住人口、
詳細記事) 正影本
3. 112年1月至7月任一月份之水費或電費收據正影本或房屋稅單正影本
4. 外加方式入學證明文件(正本查核後歸還並請提供學校影本乙份留存)
(1) 學生父、母、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之房屋所有權狀正本及影本(權狀地址需與設籍地址相同且於111年12月31日前取得權狀並共同設籍)。
(2) 111年12月31日前取得之連續租屋並居住於學區內,設籍達6年以上(106年3月31日前設籍)同址坐落學區內經公證之房屋租賃證明
5.完成資格審查後,須於112年7月11日(二)中午12:00前,新生入學作業平臺完成網路報到並選取本土語言,系統將發送簡訊通知家長,未於指定時間完成「網路報到」視同放棄分發入學中正國中資格。

請至中正國中網站 https://www.ccjhs.tp.edu.tw/ 新生專區 / 新生入學平台
或網址:https://newstd.tp.edu.tw/Login.action (新生入學作業平台)

請參閱新生入學作業平臺系統操作手冊-外縣市國小畢業生 學生家長.
二. 改分發對象: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設籍於額滿國中學區,且非寄居
身分,並有居住事實,但無二等親以內之權狀
◎請務必登入「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 辦理「網路改分發登記」及網路報到
【改分發學校 : 南門、弘道、懷生、古亭、螢橋】
網址:https://newstd.tp.edu.tw/Login.action
◎請參閱新生入學作業平臺系統操作手冊-外縣市國小畢業生學生家長.
【網路改分發登記及分發結果查詢】

(1) 時程:112年6月30日(五)至112年7月5日(三) 。
(2) 操作方式:請至本校校網之「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完成「網路改分發」。
(3) 若未於指定時間完成「網路改分發登記」視同放棄改分發入學。
(4) 請於112年7月11日(二)上午9:00至「新生分發入學作業平臺」查詢【分發結果】,系統將發送簡訊通知家長。
【網路報到】
(1) 時程:112年7月11日(二)中午12:00前。
(2) 操作方式:請至本校校網之「新生入學作業平臺」完成「網路報到」,系統將發送簡訊通知家長。
(3) 未於指定時間完成「網路報到」視同放棄改分發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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