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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局重申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政策推動
發佈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
發佈單位 教務處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284
公告內容

依據111.11.29北市教中字第1113101552號函公告

依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以下稱該要點)
第4點第2款加強宣導,說明如下:
(一)課程規劃與實施正常化
1、學校應依課綱規定安排課程,並督導教師依課程計畫及課表等規定授課。
2、課後輔導及寒暑假學藝活動應以自由參加為原則,課程內容以復習為主,不得為新進度之教授。課後輔導每日不超過下午5時30分,且不得於週末或節日辦理。
(二)教學活動正常化:學校及教師不得要求學生購買參考書或測驗卷,並不得以參考書為教學內容,指定之家庭作業亦不得為參考書或測驗卷之內容。
(三)評量正常化
1、學校應訂定實施學生成績評量之規範,並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以下稱該準則)及「國民中學及其主管機關辦理升學或國中教育會考模擬考試處理原則」等規定辦理學生之成績評量。復依前開準則第10條第2點規定略以,學校得公告說明學生分數之分布情形。但不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
2、教師依據課程計畫之教學目標與進度命題,不得採用出版商之試卷實施學生成績評量,若參考其他資料命題,應進行轉化,不宜原文照錄。
3、學生成績評量不得於上午第1節課前、課間、中午休息或課後輔導時間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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