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宣導現職軍公教人員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已申領者須於3 個月內提出放棄證明;未提出者依來函須行政懲處;爾後申領者,亦比照辦理。 發佈日期 2025 年 3 月 03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重要 點閱次數 136 公告內容 相關附件 教育局來函1140220 教育局來函1140220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教育局來函1140220.pdf254.02 KB新視窗開啟檔案教育部來函140219.pdf150.73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教育局來函1140220.pdf教育部來函140219.pdf 大陸委員會來函1140211 大陸委員會來函1140211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大陸委員會來函1140211.pdf365.07 KB新視窗開啟檔案中國大陸身分證等樣式.pdf687.04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大陸委員會來函1140211.pdf中國大陸身分證等樣式.pdf 銓敘部1140219函 銓敘部1140219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銓敘部1140219函.pdf279.77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銓敘部1140219函.pdf 【2025-03-03】教育局認證核發之電子畢業證書領取 【2025-03-03】臺北市學科平臺辦理「臺北市113學年度情緒教育融入 教案徵選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