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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政府辦理「113年度廉能楷模」選拔作業,如擬推薦符合表揚要件之人選,請於1月14日前填送推薦表,以函報教育局。
發佈日期 2025 年 1 月 10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14
公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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