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政府函轉『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相關事項Q&A。 發佈日期 2026 年 4 月 07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行政公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24 公告內容 相關附件 115.3.20 府函 115.3.20 府函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115.3.20 府函.pdf142.32 KB新視窗開啟檔案115.3.16 人事總處書函.pdf364.35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115.3.20 府函.pdf115.3.16 人事總處書函.pdf 【2026-04-07】有關勞動部自115年4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委託財團法人法律 ... 【2026-04-07】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甄選115學年度行政訓練教師